正确看待“隔路的人”
阅读:236次 更新时间:2022-07-18
东北话里有一种说法,把那些看似“不合群”“有特性”,或行事风格与众不同、清高、特立独行的人说成“隔路的人”。实践中,究竟该不该做“隔路的人”?如果可以,该做怎样“隔路的人”,又该怎样去做?
关于“隔路的人”,要双面说、得具体看。“隔路的人”,说直白点指的是那些不同类的人、不是一路人,总是“隔”着一层、“防”着一点,有一种间隔感。党的干部是要全神贯注为公民服务的,与群众坚持最密切联络,走到并站在最宽广公民之中不移至理、理所当然,与公民群众不能、不该也无法“隔路”,有必要常常走近更得走进群众中去,与他们广交朋友,融为一体。公民作家柳青扎根村庄14年,与家乡农民融为一体,穿农民的衣服,剃农民的光头,看起来“比农民还农民”,以至于他站在一群农民老汉中人们都分辨不出来。任何时分、任何情况下都要与公民群众“端端地”坐在一起、天衣无缝,同行同向、同心协力,成贴心人、暖心人、知心人,做同路的人。然而,关于那些搞歪风邪气、歪门邪道的人,特别是那些有贪腐行为的人,不但要“隔路”,并且还要隔得远远的,就是要永久搞不到一块去。
与各种搞歪门邪道和贪腐行为的人“隔路”,是一种原则和情绪。在对错、对错及好坏面前,人要有自己的原则,香的就是香的,臭的就是臭的,不能对错不分、是非倒置。实践中,有的人被私心杂念威胁,被各种期望引诱,效果“吃人家的嘴软,拿人家的手短”,成了“酒杯一端,政策放宽”,原则丢了一地,情绪化为乌有,成了狼狈为奸、狼狈为奸的一伙人。对错对错面前有情绪、讲原则,取决于对客观事物有正确的认知,各种歪门邪道、歪风邪气和贪腐行为是过错的,是与党和公民利益背道而驰的,与他们决绝是大原则、硬情绪,不可迷糊、不能混杂。
与各种歪门邪道和贪腐行为的人“隔路”,是一种清醒和自觉。人是社会联络的总和,每个人都日子在必定的社会环境之中,都得与各式各样的人打交道,不免会有千丝万缕的联络。但是,应该清醒地知道到,“我们来自五湖四海,为了一个一起的政策,走到了一起”,“一起的政策”是维系彼此的纽带,本应该清清爽爽、干干净净、明理解白,无需走得太近、打得火热,甚至拉拉扯扯,结成小圈。在与人共处时坚持必定间隔,不但产生“间隔美”,更重要的是少了些是对错非,少了些“瓜田李下”。不管为官还是做人,就是要有这种自觉、这种知道。
与各种搞歪门邪道和贪腐行为的人“隔路”,是一种风骨和清高。关于手中握有这样那样“公权力”的领导干部来说,“围猎”的危险时刻存在,关于“私我者”“畏我者”或“欲有求于我者”,就是要坚持警惕。“公权”在手意味着不是谁都可以勾肩搭背、称兄道弟的,应该活出自己的清高和风骨来,不怕人家说自己太“清高”,不怕人家说自己不近情面,尤其是面临那些“污泥浊水”,得出污泥而不染。人可以合群但不可以合污,要合健健康康、清清爽爽的“同志群”,合老百姓“群众群”,让清高和风骨成为一道防火墙,成为一道屏障。
“咬定青山不放松,任尔东西南北风。”与各种歪门邪道和贪腐行为的人“隔路”,是需要害勇毅、英勇和笃定的,也是可以顽固的,有时就是要特立独行、我行我素。不为“七情六欲”所惑,不惧闲言碎语所迫,方可行稳致远、不断前行。